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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精选好文)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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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活动,而举办活动就需要撰写活动策划,在一份好的活动策划下执行的活动更受大家欢迎,活动策划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精选好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班会课教案

教育目标:

1.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预防青少年犯罪,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1、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4.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5.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预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对学习不2)感兴趣,3)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4)不5)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6)考试时进行抄袭,7)对考试结果不8)以为然,9)留级也无所谓;

10)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11)劳动懒散,12)上课思想不13)集中,而14)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15)经常迟到、早退、旷课,16)厌恶学校生活,17)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18)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19)就会越来越不20)愿意回家;

21)心理方面有变化,22)如精神恍惚,23)情绪波动,24)举止反常,25)心神不26)定,27)东张西望;

28)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29)甚至怀有敌意,30)恶语顶撞,31)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32)看笑话;

33)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34)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35)法行为的人,36)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3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38)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39)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40)修边幅甚至肮脏,41)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42)道德品质起了变化,43)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44)爱说空话、大话、假话,45)从谦虚变成傲慢,46)从斯文变成野蛮,47)喜欢逞能,48)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49)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50)背后却胡作非为;

51)结交不52)三不53)四的人,54)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55)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56)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57)惹是生非,58)遇事便大打出手,59)惟恐天下不60)乱;

61)过分追求物质享受,62)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63)良行为习惯,64)如抽烟喝酒等。

3、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学一点法律知识

3.不4.做违法乱纪的事情www.nns88.Com

5.不6.结交不7.良的朋友

8.不9.看黄色书籍

4、作业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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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法,守法,护法》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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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第十一周

目的:1、通过案例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方法:通过案例学习和分析总结知法、守法的必要性形成的心理原因如何用法

过程:

一、引入:破坏公物也可导致犯罪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高一(3)班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高一(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破坏校舍及其他财产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结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2、要内容

(一)、以案学法、知法、守法

案例一、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中小学生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的事时有发生。所谓匿名信、匿名电话是指来信者来电话者未署未讲真实姓名,或根本不署不讲姓名,不让收信人接电话人知道他的姓名。其内容多是辱骂、恐吓、挑拔、攻击、骚扰或提出不正当的要求。匿名信、匿名电话会扰乱收信人、接电话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造成注意力分散,精神紧张,身心受到损害。

分析:

遇到这种情况,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是:

1.保持镇静:既然来信来电话是匿名,说明对方不敢暴露其真实身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否则何不大大方方,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身份呢?所以收信(电)者,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同时,对来信来电中提出的无理要求,坚决加以拒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让步。

2.分析可能: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从来信者的笔迹特点及发信的时间,从来电者的音色音调、口气口音、语言特征等各方面去考虑。再想一想,先前和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窄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3.设法弄清:当确认又是某匿名人来电话时,你不要急于撂下电话,而是用对话方式稳住对方。同时,示意身旁的人,用就近的电话向电话局服务台查询,可以得到匿名电话的号码。在得知对方电话号码后,就会知道他(她)所在的地区、单位或住所,进一步追踪调查,一般就可以真相大白。

4.及时报告:报告老师和家长,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民警,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电话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

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案例二、收到异性同学纸条怎么办?

异性同学之间传递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的话语的纸条,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不足为怪。在这种事中,产生问题的往往是女同学这一边。虽然还不至于造成人身侵犯,但处理不当,会对心灵有所伤害。

女同学心理脆弱,爱面子,胆小,承受意外袭扰的能力差,突然间收到了什么喜欢你、交朋友之类的条子,往往没有思想准备,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学习受到干扰,心理平静被打破。

分析:

应该怎样对待这些纸条?

一种方法是:虽然想不通,但不说,憋在心里。用这种方法处理,可能对自己内心伤害最大。想不开,堵在心里,就象一块石头压在心上,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

另一种方法是:公之于众。有的女同学收到这种纸条后,心内十分气恼。生气之余,没有多想,或告诉了自己几个要好的同学,或当众告诉大家。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事过之后,这样处理问题的女同学也可能觉得过份,但后悔已晚。

还有一种方法: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视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效果都不好。

以上三种方法,前两种不能用,后一种方法要看情况采用。

通常,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压力形成的负担,轻松学习。

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

案例三、遇到什么情况拨打110电话?

110系报警电话号码,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杀人等特殊情况,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110电话台,有公安干警昼夜值班。接电话后,会立即通知警察及时赶赴案发地点,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枣庄市一位群众发现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拨打110电话,接警后,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出击,仅用5分钟就将这个久抓未获的流氓恶势力团伙的骨干分子抓获。110报警台,被誉为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青少年法制学习”刻不容缓主题班会


《“青少年法制学习”刻不容缓》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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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入

谈到小明为泄私愤竟纵火一事,此案审判长、龙岗法院的侯庆山法官认为,当前的青少年人群往往表现出极强的个性,他们考虑问题往往带有片面性和偏执性,处理问题时也易盲目、冲动、不计后果,社会责任感相对欠缺。从这一点来说,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据了解,小明只有小学文化。据他的老师介绍,小明是个个性很强、很有孝心、不善言表的学生,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曾主动提出停学。社会知识欠缺和心理尚不成熟,导致他在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竟然不自知。

侯法官认为,小明是犯了罪,但他主观恶性并不大,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对这样的未成年犯罪人群,在严肃审判的同时,还要帮助他们进行深刻反思,使他们能鼓起勇气重新面对美好人生。除司法工作人员应对其帮教外,家庭、学校、政府以至全社会都有义务来关心、帮助、教育他们,尽力将其改造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青少年法制学习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日前记者从某市公安局获悉,在8月25日至30日一周,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近日在该市的石景山分局和东城分局先后在三天内打掉了两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名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8月中旬,朝阳分局连续打掉两个骑摩托车抢夺作案的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骑抢案件24起,被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不满16岁,有2人是在校学生。为此,警方呼吁,青

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应该引起家长、老师以及全社会的关注。

(二)青少年法制学习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1、专家指出,初始犯罪年龄与犯罪率有很大关系。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成年犯罪中早年发生犯罪的比成年后开始犯罪的多七倍。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今年1--5月份,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含职高、寄宿、中专)共计25件、41人,其中未成年人32人,成年人9人,女性5人,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25%。占所有案件的2.19%。学生主要集中在职高、寄宿学校。涉嫌犯罪的职高生有20名,寄宿生有10名,中专生有4名,普通中学生有7名。

犯罪类型多为抢劫、寻衅滋事等,没有高智商犯罪,基本没有预谋。地域相对集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多相识。抢劫物品多为随身听等小件物品,也有手机。校园内、学校附近犯罪的比较多。

分析犯罪原因: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相当薄弱。

2、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因为要做学问,首先要学会做人,懂法守法是做人的底线。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法制教育,培育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能力,也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与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有助于丰富青少年一代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符合我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保证国家兴旺发达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他们的法律素质如何,不仅是关系各种人才整体素质的高低问题,而且也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大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江泽民总书记要求,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中,都将青少年列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通过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现代法治观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劳动者;造就一大批依法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现代化合格人才,担负起兴国强国重任。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学生素质教育目标的内在需求。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进行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它对于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泽民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这就为青少年学生的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学生的整体素质包括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也包括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问题就会显得越来越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制教育有思想道德教育的因素,也有文化知识的成分,对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在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