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做自己本分的工作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计划,做好准备,方案中体现了实现目标的正确途径,小编为您推荐的“清明节工作方案”或许能够帮助您打开新的视野,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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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工作方案

2023-05-10

清明节工作方案5篇。

我们在做自己本分的工作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计划,做好准备,方案中体现了实现目标的正确途径,小编为您推荐的“清明节工作方案”或许能够帮助您打开新的视野,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清明节工作方案(篇1)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清明节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1+3”工作思路,加强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莲塘镇2022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充分认清形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是广西传统的祭祖节日又是踏春旅游

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车流巨增,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增多;群众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人流密集,引发火灾、拥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之,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加,安全防范压力增大。要对“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动担责、以上率下,亲自落实“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传导责任落实,交通运输、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应急、文广旅、消防救援机构、林业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坚决整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以更加严实作风、更加有力举措及时消除盲区、堵塞漏洞,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是森林火灾易发期。针对森林火灾风险等级升高,祭祖用火,农事林事用火增多等特点,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加强祭祀、踏青、农事等火源管控。重点部位要派人盯守,务必消除隐患,严防严控;发生森林火灾要科学扑救,加强专业指挥和部门联动,确保人员安全。森林消防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一有火情快速出动,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和杜绝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级负有建设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针对“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建筑工人返乡祭扫,工地人员流动大,安全意识有所松懈等特点,督促施工企业强化对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突出加强班前交底、班后小结等教育活动。要组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现场的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深刻汲取贵港市平南县“1·27”景区车辆坠崖、河池市南丹县“2·16”大巴车翻下坡等事故教训,特别是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攻坚整治行动,对“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等实际,全面做好运力安排和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通往陵园墓区、景区景点等重点路段,临水临崖、超长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辖区高速公路路面、渡口码头的巡查防控工作,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非法运营车、农用车、“三无”船舶、摩托车非法载客等行为。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停运,确保“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清明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打非”行动,盯紧烟花爆竹领域,严格检查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六)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对公众娱乐场所和景区(点)内部道路、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定期检查、维护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关停;对存在泥石流、坡体坍塌等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要进行科学研判,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汲取横州市“1·17”、河池市大化县“1.31”火灾亡人事故教训,针对节日期间火灾防控特点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针对性措施,重点做好医院、养老院、居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娱等服务业的实体店、线下场所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消除用火用电用气隐患,防止货品堆放不当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对群众性活动、自发性活动提前进行摸底,督促主办、承办单位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对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八)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此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过后,放假停工停产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対各生产环节、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各作业部位进行全面的复工检查,确保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

(九)加强防汛备汛工作。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找问题补短板,要及时对各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高度警惕汛期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威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切实做好防汛物资保障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调得动、调得出、用得上。

为确保工作期间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特成立莲塘镇2022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育荣,镇党委书记

韦伶明,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育昌,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黎名坤,镇武装部部长

黄承奋,镇党委副书记

黄祖坚,镇政法副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鸿婷,镇党委宣传委员

粟荣,镇党委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明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颖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奕彤,镇人大副主席、镇党政办主任

成员:罗大新,莲塘派出所所长

韦发金,莲塘市监所所长

陈少波,莲塘司法所所长

蒙显恒,莲塘供电营业站负责人

谢立荣,镇中心学校校长

周作刚,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站长

钟世,莲塘卫生院院长

杨万业,镇农业站站长

苏万玲,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陈凤源,莲塘电力排涝工程管理站站长

李炜,莲塘乡建中心主任

潘忠彦,镇武装干事、镇信访办副主任

谢志谊,镇应急管理助理

李业灿,镇交通安全助理

方贵日,镇应急管理助理

莫盛德,镇安全生产助理

各村(社区)委员会主任

四、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突出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同时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动车起火、森林火灾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安全检查组人员和工作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长:黄祖坚、张贤振

副组长:罗大新

组员:方贵日、陈少波、潘忠彦、杨万业、邓有政、派出所1人、市监所1人。

检查内容:

1)重点排查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冬防措施。

2)重点排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无证销售、超量储存、下店上宅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严防“黑窝点”死灰复燃。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工贸行业、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组长:黎名坤

副组长:马颖文

组员:卢昌业、莫盛德、李业灿、陈凤源、蒙显恒、苏万玲、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

检查内容:

1)重点排查参加春运车辆、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码头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检查参加春运司乘人员教育情况,严禁“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2)重点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船舶管理员安全管理情况,厘清主体不清、职责不明、“三无”船舶失管、渡运安全等突出问题。

3)重点排查生产企业生产用锅炉、钗车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4)重点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开采隐患,解决露天矿山布局矿区范围不合理因素重大隐患不清,建材、轻工行业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条件验收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情况。

3、学校、旅游景点、医院、文娱活动场所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组

组长:黄承奋、陈鸿婷

副组长:周奕彤

组员:钟世、谢立荣、谢志谊、周作刚、国安站1人、派出所1人、市监所1人。

检查内容:

1)重点排查镇辖区范围内的商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点排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隐患,强化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人流动态监控,结合实际,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4、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组

组长:粟荣

副组长:李炜

组员:邓文豪、潘忠彦、国安站1人、派出所1人、市监所1人。

检查内容:

1)重点排查重点上横高速路莲塘段工程节前施工,节后复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

2)重点排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强化宣传引导,实施综合整治,严密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3)排查旅游景点(景区)内险路、险坡和地质灾害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食品、药品和水库、人饮安全检查组:

组长:潘育昌、刘明泉

副组长:韦发金

组员:何信坤、滕今谊、卫生院1人、市监所1人、农水站1人、莲塘排涝工程管理站2人

检查内容:

1)商场、食品批发部、饭店、食品加工场所、油坊、酒坊等经营单位卫生条件、人员健康状况、食品添加安全保障及各种食455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2)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3)水库、人饮和坝首值守的安全检护。

清明节工作方案(篇3)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

烈士陵墓

4月2日8:00

3——6年全体学生(步行)

8:00集合(内操场)从学校准时步行出发。

每个班班主任外加一个跟班老师。维持秩序。

1、全体师生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2、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3、学校领导讲话

4、呼号

5、绕墓一周献花。

6、返校。

1、每名学生准备一朵小白花。

2、学生必须系红领巾、带好中队旗。学生一律穿校服。

3、各中队辅导员在活动前,需对“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做好介绍。

4、每位同学写“观后感”或“游记”一篇,并于4月8日上交教导处。

5、各中队辅导员要求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6、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7、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8、体育教师王老师准备一部相机。

革命烈士事迹:

高文源等17名革命烈士,他们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与土匪展开激烈战斗,最后光荣牺牲!

清明节工作方案(篇4)

各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清明节工作方案(篇5)

为认真全面做好2017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XXX〕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XXX〕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XXX〕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多,违法土葬、偷埋乱葬、非法运尸和寄存骨灰、违规建墓及乱摆、乱挂、乱售、乱烧殡葬用品等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现象将会增多,直接影响到清明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落实好殡葬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邀请公安、工商、国土、城管、林业、物价等殡葬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及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依法制止。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联合区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相关部门对全市跨区县及重特大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区县、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巡回督查,节后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巡回督查中存在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到位、突发事件督办不力、服务不周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予以通报。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殡仪馆要对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4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