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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报告

2024-02-22

最新侦查报告十五篇。

在每一个人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我们都会参加或组织过很多的活动。我们一般会撰写有关活动计划,总结,方案方面的文章,撰写活动类的文章能够更好地领悟活动的开展。好的活动类范文是怎么写的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最新侦查报告十五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侦查报告 篇1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职能

侦查监督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概括起来为“三项职责八大任务”,它贯穿了从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既包括了对适用法律、定性等实体公正方面的监督,也包括了对收集证据、执行逮捕等程序公正方面的监督,工作方面主要是针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工作的重心要放在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保证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上。

一、三项职责

“三项职责“,是指侦查监督部门担负着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

审查逮捕包括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决定逮捕。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决定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或者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所实施的制约。具体来说,包括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案件的监督;对于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的监督;以及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本 院侦查部门应当报请立案侦查而部报请立案侦查案件的制约。

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具体包括: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对收集证据的监督,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等等。

二、八大任务

“八大任务”,是对三项职责的具体化,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侦查监督部门要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打击刑事犯罪政策,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斗争,确定一个时期打击犯罪的重点,提出任务和要求,经常向检察委员会汇报。基层院每月都要研究一次当地的社会治安形势,分市院每季度研究一次,高检院每半年研究一次,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符合实际,使维护稳定工作落在实处。

二是刑事立案监督。就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必要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直接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尤其是越权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

三是适时介入侦查,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参加侦查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出席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提出侦查建议,协助侦查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完善侦查方案,促使其及时全面地手机和固定证据。

四是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就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逮捕的规定,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于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五是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于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列出明确、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由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六是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批准逮捕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作《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督促侦查机关按照提起公诉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

七是对违法取证、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等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的,通知其予以纠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百二十五条、一 百二十六条、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八是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侦查机关执行批准逮捕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释放被逮捕的人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侦查报告 篇2

在海上的那场不幸的事故后,我不想再接受这如恶耗般的事实,我振翅飞起。我回来了!

在路上,我遇见一群南飞的大雁,他们邀我加入他们的队伍,我谢绝了。之后,我便谈起阅历,国家,朋友,身世,家庭。甚至谈起了人类。他们为我的经历感道啧啧称奇,我也为他们畅游大江南北投出羡慕的眼光。谈笑间,时光之书又翻去几页。倏忽,夜幕降临了。身下的森林在月光映照下显得格外宁静。森林旁的车流织成了一张大网,网住了森林,我们抓了几只小虫,就在一棵大树枝下榻。

就在这时张巨大的爪子撕开了夜幕,几万只候鸟像飞蛾一样冲向灯光,我在这场潮水被裹挟,向上冲击着,利剑般的灯光扫射着我的眼睛,使它疼痛不已。我,驮着一双伤痕累累的翅膀颤颤巍巍站在树枝上。看着一群群鸟类朋友冲向那贪婪的网,恨不得冲向把它撕得一干二净。这时,一只脱出魔爪的鸟儿坠落我身旁,不经发出一番感叹:“这事欲望附身的魔鬼,还是被金钱操控的傀儡。为何要屠杀我们这般在蓝天飞翔的天使,为何要抹杀天我们这群空中的精灵?”我刚像附和,可是一张捕蝶网袭来,他用全身气力,把我撞出树枝去。“不!”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之后,我悲愤交加的向森林飞去,离开了那鸟类的地狱。休养了几天后,我振翅起航。为了那些葬身在网口鸟儿鸣不平。主人,我回来了!

侦查报告 篇3

我有一只漂亮的鸟儿,让我惊叹的不是它的美丽,而是它能给我侦查消息的本事。过了一段时间,小鸟给我传来了第一份报告。

侦察报告一:

鱼儿的愿望

我飞在河面上,看见小鱼探出了头,我不解地问:小鱼妹妹,你为什么要探出头来呢?小鱼回答:水里的空气太难闻了,我恨不得探出头来。我又望了望四周,问小鱼:鱼妹妹,你们的兄弟姐妹们都去哪里了呢?小鱼回答:我的兄弟姐妹们,有的被水的污染给离开走了,有的被水的污染而中毒、死亡了现在的我可真孤单呀!我又问:那鱼妹妹,如果你可以许一个愿,你要许什么愿呢?,我希望能从这个水池换到另一个水池。鱼妹妹伤心地回答。

侦察报告二:

伤心的百灵鸟

我慢慢地飞着,看见树干上有一只百灵鸟,我飞过去,问:百灵鸟姐姐,你在树杆上叹着气,怎么了?百灵鸟伤心的回答到:我的一个朋友不见了。我的朋友经过一阵打听,知道了百灵鸟朋友的事情,原来,百灵鸟的朋友已经死了,它在捉虫子时,一不小心吃到害虫就死了,百灵鸟哭了。

侦察报告三:

空气污染

我听到燕子的求救,赶快去救它。原来,燕子困在了一个空气中度污染的地方,迷失了方向,不知道哪边是北,哪边是东,最后,我把燕子救出来了。如果人们不乱扔垃圾,就不会污染鱼儿的环境;如果人们不乱丢害虫,就不会使百灵鸟朋友死了;如果人们不爱护环境,就会使动物全部都灭绝。我们要保护环境,爱护小动物。

侦查报告 篇4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10月中旬,我们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经济侦查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通过听取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察看有关案卷材料,走访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及部分企业,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较为客观的了解到我市经济侦查工作的情况:

一、全市经济侦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经济侦查大队自九九年一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先后受理经济犯罪263起,立案107起,破获103起。追缴赃款赃物折款3680万元,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92名,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的漫延,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综观全市的经济侦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强化经侦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坚持把对民警的理想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三项教育、三项治理等活动,使民警的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针对民警业务生疏,专业知识缺乏的实际,通过组织骨干民警到外地培训学习、聘请财贸、税务、金融等方面专家授课,民警之间的交流学习等形式,大大提高了民警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了独立办案的能力。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先后建立了岗位职责、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12项管理制度;完善了《侦查办案工作规范》、《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内务管理工作规范》、《队伍管理工作规范》等四项工作规范。制定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办理经济案件十不准及侦破案件考核办法,实行了民警的等级化管理制,使广大干警明确了职责范围,规范了自身行为,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队伍、业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通过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向各企事业单位发送征求意见信,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建议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00一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先进经侦大队”荣誉称号,民警个人受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及潍坊市公安局表彰奖励25人次。

(二)严禁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经济环境明显改善。针对当前经济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新形势,我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狠抓措施落实,狠狠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有力打击。一是深挖犯罪线索。九九年十月组建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及时接报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举报案件。制定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工作规范》和《接报受理经济犯罪案件规范》,将接报受理案件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采取向社会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面、电视报纸宣传、印发警企联系卡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受案范围和职能权限。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开辟案件线索来源,拓宽线索渠道,增强经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到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67条,通过工作发现线索14条。二是强化侦查破案。对接报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落实破案责任制,限期立案查结,并及时退赃,限度地为企业挽回损失。三是全力追捕逃犯。对各类经济案件逃犯逐一建档,采取架网守候、循迹追踪、外出追捕、悬赏缉拿、家属规劝等措施进行缉拿。积极发动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及逃犯关系人提供线索,摸清逃犯去向,尽快抓捕归案。对三个月内不能抓获、长期潜逃在外的逃犯,实行了网上追捕和技侦监控追捕。适时组织开展追捕逃犯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追逃,九九年以来,共组织大的追逃集中行动4次,追捕各类逃犯26名,其中上网逃犯14名,先后有8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四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了分管局长、法制部门、大队长三级把关制和案件质量中队长负责制,将办案质量纳入考核,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至今没有发生冤假错案和违反办案程序的案件。五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经济整顿。先后协助税务部门破获涉税案件5起,追补税款870余万元,打击处理涉税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协助烟草部门查处各类涉烟案件8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6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配合工商、盐政、医药、电力、金融等部门开展了行业经济秩序整顿活动,促进了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明显好转。六是治理整顿企业营销秩序。成立了清理清欠专门小组,对财会及营销秩序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及时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召开营销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敦促有侵占挪用行为的人投案自首、积极退赔。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立案进行了查处和打击。九九年以来,已对36个企业的营销秩序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打击处理侵占、挪用资金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8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三)防范措施不断加强,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一方面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征求对打击犯罪、服务企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印制警企联系卡、公开联系电话和受案范围,方便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工作中,将经济犯罪方面新动态、新情况、典型案例和预防措施等通报给企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了企业的防范能力。三是为企业教育培训营销人员。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分期分批地对企业营销、财会人员讲解各种经济犯罪的作案特点、手段和防范对策措施,并印制成宣传材料,分发给单位和有关人员,进一步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也为广大营销人员敲响了警钟。四是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在侦查办案和整顿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本着“打防并举,重在治理”的原则,注意发现有关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他们建章立制,整改不足。如在整顿企业营销秩序过程中,针对一些企业财务账目不清,销售制度不规范的情况,积极帮助企业理顺账目,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营销管理,使财会、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经济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经济侦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着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我市公安机关对经济侦查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民群众对经济侦查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经济侦查大队的职能仍不够了解,还未能达到众所周知的程度;二是经费及警力不足问题突出。我市经济侦查大队现有民警25名,承负着我市金融、涉税、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安全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的侦办,全市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等多项任务。再加上经济犯罪分子,逃匿速度快,涉案范围广,经常要跨省、跨地区抓捕犯罪嫌疑人。警力、经费紧张的问题在某种程序上制约了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民警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经济侦查是一项的专业性、技术性都较强的工作,尤其随时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经济犯罪也日益呈现国际化、智能化的特点。尽管我市的经济侦查队伍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体而言,专业知识水平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一些新形势、新问题,对一些高层次、深领域的犯罪难以开展有效的打击。

三、进一步搞好经济侦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侦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为出发点,千方百计对经济侦查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经济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经济侦查战线上的模范人物,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声势,为经济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政治过硬的经侦队伍是决定经济侦查工作成效与否的关键。针对我市经侦队伍的现状,始终把队伍的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筑牢洁身自好的防线,自重自省,时刻保持思想警惕,不断增强自身拒蚀防变的能力。要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警钟长鸣,守住防线。要疏通接受监督的渠道,勇于解剖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提高决策和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正确、谨慎地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建好内部的规范制度,特别要针对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特点,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勤于管理,使每个公安干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树立公安部门的良好形象,担负起打击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坚持在职人员内部培训与引入高层次人才并举,全面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他们的实战经验,使其尽快适应新形势需要。要积极引入熟练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专业人才,提高经济侦查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有能力迎接一切挑战。

第三,要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措施广泛采集侦查线索,要集中优势警力主攻大要案件,对往年未破案件进行认真的梳理,并逐案分析,对有破获条件的案件,定单位、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全力组织突破。要不断研究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方法,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严重经济犯罪。要把追缴经济损失放在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大对重要逃犯的缉捕力度,特别是对逃往境外的案犯,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缉拿归案。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四,要积极做好各类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事实证明,要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必须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经济犯罪。一是要抓好教育引导,提高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开展法制教育,引导人们遵纪守法,是预防犯罪的基本途径。要继续运用预防犯罪研讨班、培训班、反经济犯罪成果展览、警示图片展、编发法制教材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减少“法盲”现象,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时刻警惕经济犯罪。二是要抓好典型示范,坚持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导向性。我市的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有着比较好的基础,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典型,以推动面上的预防工作。对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力度。要进一步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培育一批典型、树立一批典型,达到带动一大批、教育一大片的目的,以求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层次上产生巨大的导向、辐射和榜样作用,推动我市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地向前发展。三是要抓好薄弱部位,增强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实效性。要抓住当前社会经济和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经济犯罪活动的薄弱部位和环节。着重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预防经济犯罪上下功夫,在金融证券、建设工程等八个行业和领域中预防经济犯罪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四是要抓好制度建设,确保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长效性。搞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当前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阶段,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堵漏防范。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加强对策研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形成内部防范机制,努力铲除不良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

侦查报告 篇5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挪用公款一案,经初查,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决定立案侦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其逮捕,现已侦查终结。

经调查取证,已查明犯罪嫌疑人___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如下,

__________年___将收取的储户存入的委托贷款60余万元,借给其弟弟用于经营汽车运输,用于个人炒股以及购买房子。贷款期满后___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还上了上述60余万元的委托贷款。致使银行库款与账面不符,出现60余万元的亏空。为了对付上级的财务检查___找到李某,请李某以个人名义与办事处签订了一份虚假的60余万元贷款合同,用以冲抵该60万元的亏空。在财务检查时,会计从账面发现办事处尚有李某的60万元贷款没有收回,督促___收回该笔贷款案发。依据以上事实制作一份侦查终结报告。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建议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侦查报告 篇6

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公诉案件的质量,延误了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

笔者试以对**县人民检察院2007年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1、 2007年以来退赔案件基本情况。12007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其中退补案件18件,占19%;2008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件,其中退补案件21件,占23%;2009年1月至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6件,其中退补案件7件,占30%。2从补充侦查案件的性质来看,多为抢劫盗窃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

2007年退补的18件案件中有13件为该五类案件,而2008年退补的21件案件中有15件为该五类案件,2009年退补的7件案件有4件该五类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退补案件的原因分析(一)立法方面的原因如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对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因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如胡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10天时间里被害人李某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又如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侦查,但对自行侦查如何计算期限等问题未作规定,且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呈饱和状态,基本上难以腾出时间、精力去补充侦查,这样使得该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1、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讯问或询问的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行复核,这便很容易使该类证据与其他证据产生矛盾,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该类证据的证明力。如在部分案件中缺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系统的讯问笔录,往往需用几份口供才能反映整个案情,而当这几份口供之间在内容出现相互矛盾时,事实便难以认定。

这种问题在重大复杂、人员众多的案件中尤为突出。2、自首材料缺乏规范性。实践中,反映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主要有两种,即《抓获说明》和《报案情况说明》,所谓抓获说明实质上就是公安民警的证言,本应按照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的程序进行制作,或写明身份亲笔书写证词。

但实践中,往往由承办民警制作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来代替证言,有的写得简单潦草,有的不是抓获行动参与人所写,有的甚至连详细经过也没有记载,难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三。现场勘查违反了法定程序。部分案件中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并非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他们的程序意识、保护现场的意识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粗糙,流于形式,甚至时有违法办案情形发生。

如在几起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邀请的见证人均为本案中的被害人,该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关于"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的规定,使得见证行为因情感、利益等因素的影响而蒙上主观色彩,从而使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失去说服力。4未成年人年龄证明材料不足。由于传统因素,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的户口登记为阴历,且因农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常有错登现象,而公安机关往往仅调取网上户籍材料,对是阴历还是阳历在所不问不查。

如办理张某等人盗窃一案时,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上的记载,张某在案发时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后承办人经自行补充侦查,找到了张某的生父母、养父母,询问了村里干部,又走访了张某的同龄朋友,最终查证张某作案时才满15周岁,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遂建议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侦查报告 篇7

我有一条鱼儿,它能游遍世界各地,为我报告各种消息。有一天,我对鱼儿说:“我的朋友,请你到外面侦察一下,去看那些快活的鱼儿,那些鲫鱼、鲤鱼和热带鱼们,我很久没有它们的消息了,怪想它们的。”

“好,我马上就去。”我的鱼儿说完就出发了。

下面就是我收到的侦察报告。

侦察报告之一:

鲫鱼家族的灾难

我从出发起一直游到现在,已经游到了一条河的旁边,上面十分肮脏,到处都可以看见小鱼小虾的尸体。我边游边四处张望,可老看不到鲫鱼的影子,到了河底,我才看见一条鲫鱼在哭泣,我去问它怎么了,它哽咽着说:“唉!没有我们能吃的东西,这都是因为人类把垃圾往这里倒,我的亲人们因为身体柒病都相继死去,我现在也奄奄一息了!”我听了为鲫鱼家族悲哀不已。

接下来,我收到了鱼儿寄给我的第二份侦察报告。

侦察报告之二:

鲤鱼的悲惨遭遇

我游到另一条河里,有一条鲤鱼在生小鲤鱼,我过去祝贺它,它却满脸忧愁的对我说:“别祝贺了,看来我的小鲤鱼是生不出来了。”“为什么呢?”我问到:“因为人类,我能吃的食物全是毒素,我现在身处多病,我的孩子自然少不了先天有病。唉!苦命的孩子。”又一个悲剧发生了。

收到了这份报告,我的心情更糟糕了。紧接着,我又收到了鱼儿寄给我的第三份侦察报告。

侦察报告之三

热带鱼家族大逃生

我又游到了一条大海边,看见一条热带鱼带着一群鱼搬家了。我问它怎么了,它说:“人类把又黏又稠废的油倒进了大海里,我的家被弄脏了,连呼吸都不行,还怎么生活呀?”说完,热带鱼妈妈带着留恋的目光,擦拭着眼泪,带着家人逃生去了。

连海上鱼儿都受到了威胁,我的心情可想而知。之后,我又收到了鱼儿寄给我的加急电报。

加急电报—

我迷失了方向

我游到了城市的附近,那里有着一股烟熏的味道,我顿时感到头脑发晕,辩不出东南西北,主人,我真害怕我游不回来了,救救我吧!”

从此以后,我的心情一直都不好,因为失去了这么多可爱的生灵。我多么喜欢看它们跳跃时活泼的样子,听它们欢乐的歌声。它们的不幸,让我的`心隐隐作痛。其实现在懊悔已经没有用了,这些鱼儿的失去,都是我们人类惹的祸呀!

鱼类朋友们,人类已经为自己的的不检点付出了代价。现在,已开始并行动起来了。今后,你们会和我们和谐地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我们终究是一家。

侦查报告 篇8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审议.我叫刘豫,今年38岁,1995年5月经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任命为检察员,1999年至2000年,任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科长,2001年1月,经过公开竞争选拔,走上控申科科长岗位.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人

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带领全科同志,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勤奋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

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学习,讲政治,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控申检察工作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就

是依法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事务,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控申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对检察干警在政治思想,业务能

力方面提出了综合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始终把加强政治学习放在第一位,除参加院里组织的统一学习活动外,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较为系统

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文件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党的基本理论,建党思想,新形势下的执政方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丰富了理论修养,纯洁了思想,提高了政治敏感性,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进一步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强化了为民执法的宗

旨意识,自觉的以“三个代表”的精神去开展和检验工作,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同时,我还注意加强队伍建设,针对科内人员新,业务生等情

况,采用邀请市院业务处室的同志来院上课辅导,以老带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等多种灵活方法,督促,引导和鼓励干警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两个素质,为控申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抓办案,惩腐败,力办精品案件

为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生力军作用,在担任反

贪局科长期间,我和同志们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主动出击,广猎信息,保持敏锐的捕捉大案,要

案意识;在侦查工作中,注重运用多种谋略,多管齐下,扩大战果,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工作的理念上,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

统一,贯彻了办案与追赃并行,打击与治理并举的工作思路,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造福一方的最佳效果.经过努力,先后成功地主办了原河

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出纳刘广胜涉嫌贪污289万元案件,刘广胜于2002年8月30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这是我院建院以来所

办自侦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刑期最高的案件,此案被评为2002年郑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之一.通过办理此案,还挖出了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行政处副处长宋治业特大贪污案;我主办的原金水区财政局祭城镇财务所会计游杰涉嫌贪污特大案,游杰于2002年7月4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资金管理处主任科员冯奔涉嫌挪用一千万元资金特大犯罪

案件,冯奔于2000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我在担任控申科长后,又组织指挥干警依法查办了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

校财务科出纳关平涉嫌特大贪污案,关平于2003年1月30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述案件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向人民群众昭示了我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同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并通

过向发案单位发放“检察建议书”,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评价.三,选载体,打基础,创建文明示范窗口

控申检察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窗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为充分发挥控申检察工作的综合功效,几年来,我和同

志们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载体的“示范窗口”建设与改革工作,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以往控申工作中存在的弊

端和缺陷,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文明接待室”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文明接待,优质服务,监督到位,群众满意”建设文明窗口的总体目标

和要求,遵照“依法受理,负责到底”的工作要求,一切工作以群众为中心,立足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在抓好日常群众接待工

作的基础上,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依托,将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任务,工作流程和办案程序,工作纪律和执法要求等涉及检察工作的全部内容公

之于众,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

实施,使每一起案件从受理,侦查,审批,到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及执行,均做到有章可循,不仅使群众一目了然,而且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促进了公正

执法.同时,结合不同时期控申工作重心的转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控申业务,突出控申工作的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作用,进一步规

和完善了“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举报线索审查协调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密码举报线索管理制度”,“信访带班制

度”等一系列规章,真正将控申工作的理念定位在便民,为民,依法,公正上,率先推行了“首办负责制”,营造控申工作的“绿色通道”;启动了“涉法上

访案件预警机制”,将不安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经过努力,使我院控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市院,省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

待室”,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抓重点,促监督,以公正取信于民

为切实保证控申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和同志们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始终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作为控申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查办线索拖拉,反馈结果不力等情况,我经过不断探索,实施了与反贪部门“结对办案”的初查工作新机制,加大了

初查力度,初查线索率达100.同时坚持做到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密码举报,公告答复,保障了举报人的权益和举报热情;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执法

机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由此提出的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坚决查究,取信于民.几年来,我和同志们通过控申监督程序,依法追捕

了周红军等涉案漏犯,特别是在查办张宪文巨额国家赔偿案中,查微析疑,查明了张宪文犯罪后以金钱利诱他人翻供逃脱法网,继而提出高达200余

万元国家赔偿的事实真相,使其在漏网两年后,最终被绳之以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此外,我还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

和部署,依法认真地做好集体访,告急访,和上访老户的息访工作,确保赴市,省,京上访零目标任务的实现.在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四项清

理”工作中,我和同志们按照“集中行动,分级负责,注重实际”的原则,逐一排查上访老户和积压的线索,并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给予了正确处理,受到

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2003年6月,我们又依法果断处置了河南省宝昌环保通用设备公司40余名员工告急访,受到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赞扬.在今年2月份开展“重点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和依法整治信访秩序”的活动中,我和全科同志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真抓实干,依法妥善地处理了排查出的三起多年久拖不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这次专项活动,结合我院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我们总结的有关查处涉法上访案件中的主要做法和体会被市政法委转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抓廉正,树形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控申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首要环节和窗口,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公正执法的有效落实,同时也

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关系着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此,在多年的执法工作中,我始终牢记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大,要案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的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的质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落实人大工作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在工作中努力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中政委四条禁令和检

察人员八要八不准等一系列办案纪律和工作规章,廉洁从检,恪尽职守,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不枉法,牢固筑起反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自觉

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严格执法,把不纵不枉真正落到实处.几年来,我和科室的同志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的情况,树立

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和全科同志齐心协力,做了我们应当做的工作,我个人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多次被

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市检察系统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于2004年2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干警”的称号,并带领控申科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评比中名列前茅.尽管如此,我知道在我的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1,由于更多地忙于业务,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有时抓的不够紧,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待于提高;

2,对查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控申检察信息向人大的报送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工作方法简单,在实际工作中与干警谈心交流不够,对一些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有时不能够虚心接受;

4,对辖区内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平时沟通和联系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履行控申检察工作职责,以更好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

侦查报告 篇9

环境侦查报告

吃完晚饭,我和爸爸来到永定河边,开始侦查永定河周边情况。河水十分干净,绿绿的,清澈见底,河面上有时停留着一条打捞船,随时打捞河面上的垃圾。我站在河岸边,隐约可以看见水中游动的鱼儿。呼吸着新鲜空气,感到十分舒服。

河岸边栽满了一排排柳树,被风一吹,枝条摇摇摆摆,好似有一位窈窕的少女梳理着长发。不时有一片片绿叶飘落在地,犹如只只翩翩起舞的绿蝴蝶,细长的树枝上落着几只小鸟,叽叽喳喳欢快地唱歌。树根周围有许多花儿:粉色的迎春花、鲜红的玫瑰

在河岸上有许多垂钓的人,他们手扶鱼竿,悠闲自在地站在岸上,尽情地享受着美好的生活。

经过政府几年的治理,永定河和原来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先前的河面上,大大小小的白色塑料袋、一次性饮水杯……简直就是个大垃圾站。再看看眼前的河,河面干净透亮,岸边柳树成荫,空气新鲜。

北京马上就要举办奥运会了,外宾来到北京一定会感到环境非常好,景色宜人,会给他们留下美好的印象。我们大家要齐心努力,把北京打扮得更漂亮。

侦查报告 篇1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起诉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

侦查报告 篇11

药品犯罪侦查述职报告

第一部分:背景介绍

药品犯罪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随着人口增长和医疗需求的增加,药品市场规模也在扩大,但同时,药品犯罪也在不断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了有效打击药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展开了一系列侦查工作。

第二部分:侦查工作概述

1. 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对药品犯罪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涵盖了侦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侦查工作有序进行。

2. 建立和完善侦查机制:为了提高侦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我们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侦查机制,包括信息搜集、证据保全、犯罪分析等环节。同时,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打击药品犯罪,形成合力。

3. 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我们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对侦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通过培训,我们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的药品犯罪形势。

4. 加大打击力度:针对一些涉及药品犯罪的重要线索和嫌疑人,我们采取了秘密侦查和追踪手段,成功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在打击力度上,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药品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定。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

1. 案件一:制售假冒药品案

根据线索,我们获悉某个地区有一家制售假冒药品的黑工厂。经过调查和侦查,我们成功找到了该工厂的位置,并于某个深夜开展了突击行动。我们当场逮捕了产假冒药品的嫌疑人,查获了大量的假冒药品和制造工具。这起案件的破获极大地震慑了其他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案件二:非法销售处方药案

我们注意到一些人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处方药的情况。为了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展开了大规模的调查,并成功获取了大量的线索。我们以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与其中一名嫌疑人进行了交流,并成功购得违法出售的处方药。随后,我们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该嫌疑人当场抓获。通过这起案件的破获,我们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第四部分:工作总结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打击各类药品犯罪活动。依靠科学的侦查技术和合理的工作机制,我们成功破获了多起重大药品犯罪案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打击药品犯罪的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犯罪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用药环境。

药品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我们将继续努力,坚决打击各类药品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有效应对药品犯罪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侦查报告 篇12


文章标题:浅析提高侦查员痕检能力的三大措施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发案不断增多,而基层痕检技术人员却难以相应幅度增加。这种现象造成了技术人员大部分时间忙于出勤现场,没有足够精力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现场,尤其是没有时间在跟案服务中提高痕迹的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久而久之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要扭转这种局面,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对基层侦查人员的相关痕检技术培训,建立以侦查员为基础、技术员为骨干的,分工协作的基层痕检技术队伍。一方面侦查员能够通过自身的技术实践活动及时全面地掌握现场和痕迹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与其它方面得来的情况结合起来对案情形成较为系统客观的认识。侦查中也能够随时随地注意发现嫌疑人或物,及时搜集比对样本进行初步检验,抓住稍纵即逝的破案战机,将痕迹的利用率提高到最大限度;另一方面技术人员可将主要精力放在较复杂现场的勘查、较疑难痕迹的提取检验以及大要案的跟案服务上,并对侦查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开展技术研究,形成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层次化技术力量结构。具体方法和措施如下:

 (一)注重发现当前各类刑事案件现场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勘查要领,努力提高痕迹的发现提取率。

近年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犯罪的智能性、职业性、系列性、团伙性等特征日趋明显,现场越来越难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对此,笔者认为只要痕检技术人员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理为指导,在实践中认真探索当前各类犯罪现场的规律和特点,将痕检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与之融会贯通,依旧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质量高、价值大的证据和线索。 例如:在勘查系列性案件现场时,要注意分析研究同类现场之间的共性和具体某一个现场的个性,可以发现其中现象之间、痕迹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将犯罪分子各方面的情况分析判断得更加具体准确。勘查团伙性犯罪案件现场时,通过对现场每个部位、各种痕迹的全面发现提取,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就能够确定团伙犯罪的人数、分工、特点以及参加作案的各个成员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此外,也可以利用犯罪分子特别注意避免留下某一类痕迹时,却往往会留下利用价值很高的另一类痕迹的规律,认真发现提取其它痕迹物证,同样能够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证据。 (二)建立和完善促进痕迹发挥作用的两项制度,加强四种联系,努力提高痕迹的利用率。痕检的目的是要找到在犯罪现场上留下痕迹物证的人或物,不能只满足于发现提取了犯罪痕迹,它的方法和内容应贯穿于整个侦查活动的全过程。所以,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有关制度,与各方面广泛而经常的联系是使痕迹在侦查中得到最大限度利用的重要保证。两项制度包括跟案服务制度和痕迹档案制度。跟案服务制度是指技术人员在勘查现场的基础上对案情进行分析研究,对痕迹物证进行提取并初步检验后,根据案件情况的需要,直接参加调查访问、摸底排队、搜查布控等侦查活动,从中深化和纠正对案件的初步分析结论,将从现场得来的线索和物证运用到具体的侦查措施之中,随时随地注意发现嫌疑人和与案件有关的工具物品,搜集嫌疑样本,及时比对检验痕迹,主动地、高效率地为侦查破案服务的一种制度。痕迹档案制度是指技术人员将在短时间内未破的案件现场提取的痕迹分类、分系列储存,一案一卷,逐一注明对痕迹各方面的分析判断结论并根据案件的发破情况,经常补充整理,随用随查,保证侦查需要的制度。四种联系是:第一,加强与上级刑事技术部门和各有关科研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刑事技术发展的状况、先进新型技术器材的研制使用以及这些单位能够解决技术检验鉴定问题的范围等信息,以便在日常中借鉴利用,不断开阔思路。第二,加强与本地区相邻或相关公安机关及其刑事技术部门的联系,交流有关犯罪现场反映出的作案手段、作案工具以及提取痕迹物证情况,及时进行案件串并,互相提供嫌疑人员嫌疑物品的比对样本,拓宽途径。第三,加强与本部门其他技术人员、情报资料等人员的联系,利用他们各自的业务优势,发挥痕迹作用。第四,加强与派出所、内保单位治安联防组织的联系,搜集线索,互通情报,为痕迹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对复杂、疑难的现场和痕迹坚持反复观察、反复研究的原则,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并在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理论和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基层痕检部门的技术水平。 近年来,由于手段狡猾的流窜犯、惯犯作案增多,而使犯罪现场特别是大案现场较为复杂且检验难度增加。这就要求基层痕检技术人员必须使自身的技术水平适应现实的需要,充分利用基层单位接触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多、钻研锻炼的机会多、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多的优势,认真对待每一个现场和痕迹。尤其是对大案或复杂疑难的现场和痕迹,要多观察


、多实验、多研究,在解决一个个问题的过程中逐步摸索出解决技术难题的方法和经验,并将这些方法和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形成系统的理论。在积累了足够资料的前提下,还应开展新技术的研究,然后再将这些理论和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中加以充实完善,使基层痕检技术水平在实践认识的不断反复中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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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实验、多研究,在解决一个个问题的过程中逐步摸索出解决技术难题的方法和经验,并将这些方法和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形成系统的理论。在积累了足够资料的前提下,还应开展新技术的研究,然后再将这些理论和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中加以充实完善,使基层痕检技术水平在实践认识的不断反复中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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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报告 篇13

犯罪嫌疑人赵某,男,19_____年5月生,_____族,__________文化,某国有银行办事处负责人,住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赵某挪用公款一案,经初查,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决定立案侦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其逮捕,现已侦查终结。

经调查取证,已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如下,

20__________年赵某将收取的储户存入的委托贷款60余万元,借给其弟弟用于经营汽车运输,用于个人炒股以及购买房子。贷款期满后赵某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还上了上述60余万元的委托贷款。致使银行库款与账面不符,出现60余万元的亏空。为了对付上级的财务检查赵某找到李某,请李某以个人名义与办事处签订了一份虚假的60余万元贷款合同,用以冲抵该60万元的亏空。在财务检查时,会计从账面发现办事处尚有李某的60万元贷款没有收回,督促赵某收回该笔贷款案发。依据以上事实制作一份侦查终结报告。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建议依法提起公诉。【gZ85.COm 工作总结之家】

办案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侦查报告 篇14

我有一只鸟儿,它可以帮我传回各种信息。有一天,我对鸟儿说:“鸟儿,请帮我去森林、湖泊、城市那儿侦查一下。”鸟儿说:“好的!”下面是鸟儿的侦查报告:

侦查报告之一:树木被砍伐奇怪,平常在森林里飞来飞去、愉快歌唱的布谷鸟哪去了?哦!原来树木被伐木工人们砍伐,让鸟儿们无家可归。布谷鸟不得不搬家,离开这个地方。另外,森林里的各种野兽也受到了威胁,看着被砍伐后树桩上的年轮,就好像是树儿们哭泣的眼睛一样。侦查报告二:河水被污染呀!往日清澈见底的小河怎么变脏了?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加工厂不断往河里排放污水,把河水弄脏了,还往天空不断地排放废气。怪不得天上的鸟和水里的鱼死的死、伤的伤,人类啊!请不要再污染环境了,让我们大家一起保护地球这个美丽的大家园吧!加急电报:我迷失了方向我飞到一座城市的上空,看见那儿有一座座得高山,,那儿一定有我好伙伴们,便迅速飞了过去,谁知,那里臭气熏天、烟雾弥漫,原来是人类丢弃的生活垃圾,日积月累,就堆得像一座座高山了,我顿时头昏眼花,迷失了方向……我收到了鸟儿的加急电报,立马设法营救我的鸟儿,可它再也没有飞回来,我也始终没找到我的鸟儿……

侦查报告 篇1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起诉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既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2、将互相配合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