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从哪些方面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呢?在生活中经常会有很多新奇的想法和点子,我们可以把这些事物和想法记录进心得体会做一个总结。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的观察力,能观察到工作中的许多细节,为满足你的需求,活动范文吧的编辑特地编辑了“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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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

2023-03-27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精选5篇)。

我们该从哪些方面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呢?在生活中经常会有很多新奇的想法和点子,我们可以把这些事物和想法记录进心得体会做一个总结。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的观察力,能观察到工作中的许多细节,为满足你的需求,活动范文吧的编辑特地编辑了“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1)

一、要处理好人事事务,做好员工关系管理,要求人力资源从业者涉猎人力资源管理学、法学、心理学、统计学及财税学。对从业者来说,这极具挑战性, 是一个长期学习与实践的过程

(一)员工关系管理目标:

1、预防法律风险与劳动争议。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项工作的难度在逐渐加大:

1)法律更新频繁,且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广州不能终止劳动关系;

2)劳务派遣约束更多;

3)辞退前提:得有原因、有程序、有违约金、有成文文件规定违约行为、有充足的证据链;

4)劳动者维权手段变得多元化:起诉、上访、投诉、事件如罢工等、曝光。

2、确保人员稳定。

3、确保和谐解决劳动纠纷(合规、合法、人性化)。

(二)劳动关系相关法规特点:

1、政策非常繁杂,制定部门多,查询出处难,时间跨度长。

2、变动性大。

3、社会保障体系及劳动法适应条例地区差异太大。

二、要做好员工关系管理,从业者除了具备专业能力外,还需要有与财务部、其他用人部门强大的沟通与协作能力、人力成本涉及薪酬成本、政策成本、风险成本与服务成本,非常高昂,我们应该集合企业所有人的力量来优化:

1、需用人时,先确定雇佣模式。雇佣模式有八种,每一种带来的成本与风险各不相同,且最后考虑的模式才是“全日制”。在确定用人时,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模式。以本公司为例:保洁员与保安员,可以采用“非全日制”模式,这种模式最大便利处在于用工灵活,可以无理由解约而无需赔偿;法务人员可以采用“服务外包”模式,这样可以得到更专业的服务,还可以随时更换人员,随时结束委托。

2、守法成本与违法风险,两害相权取其轻。完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不是意愿可解决的问题,还得与现实结合起来,让这项成本能为企业所承受。

3、岗位、聘期分离,解决"无固定期限"弊端。合同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聘书可以是有期限的。用法得当,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员工更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而无需考虑公司是否会与自己续约的问题。

三、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力所能及地完善相关制定,尽可能做到“有法可依”

1、关于商业秘密与保密制度、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情况。保密制度适用于全员,保密协议适用于关键岗位,竞业限制协议适用于核心员工。要善用保密制度,慎用竞业限制制度。另外,还要整理并保存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总结、业务合同…这些都是必要保留的证据。

2011年,本公司当时的人力资源负责人让全员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听老师的解读后,才知道条款是不合法的),现在还在生效。魏教授说,应该立即解除与在职、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协议。这是一项马上要进行的工作。

2、各项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及送达方式选择。

四、把员工当“人”,而不是“资本”、更不是“成本”,理解与尊重员工,这样才能和谐员工关系

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倾斜,穷我们所能,也可能没办法做到“劳”、“资”双方都对人力资源从业者满意。员工关系要更好地从源头解决,处理时多些人性化,员工得到了理解与尊重,"主动离职"管理五大误区与“被动离职”管理十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本公司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因为秉着这个原则出发,我们还没有出现一例比如起诉、上访、投诉如罢工等、曝光。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2)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的因新劳动法将要实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却不知道,在这场矛盾中,谁才是胜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来打工的劳动者,总认为那些老板不给工人买社保是不对的,不应该随便炒人,可是这次新的劳动法一出来,我却有点同情老板了:我接触过的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做久了,确实有点依老卖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还不骑到老板头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单位就有这样一位仁兄,在我们单位干了十几年,一临时工月薪1800元,单位买齐所有的社保,还免费提供住房,可是现在单位改制了,不允许请临时工了,他不干了,说什么要去告我们单位。而且现在才知道该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因为他在我们单位时间长,领导都说他很老实,连合同都让他本身填写,结果老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骗过了领导,经咨询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没经双方同意告别是他的同意,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只是个别,大多数劳动者们都是凭本身的双手创造财富的,我也要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3)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依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xx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本身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本身的劳动来为社会、为本身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本身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4)

近日,我班响应上级的普法号召,组织了一次学习《劳动法》的活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所以学习《劳动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通过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也让我可以去公正地评判自己的企业。比如企业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酬薪,是否安排了足够的休假天数,又是否让我们享受到应有的各项福利保险等等。我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在赋予你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你各项义务。所以,作为一个守法的员工在享有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为你提供薪水、福利等,你也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发展出力。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学习《劳动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员工享有哪些权益,才能正确的对待每一个员工,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待遇,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企业。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了《劳动法》,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收获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的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更多一些,就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劳动者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我觉得这就是新法规给人民带来的积极的一面。新的劳动法的实施标

志着我们的国家一步一步走上依法治国的正道,体现了“依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

本学期的课程中学习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在这里收获最大的是一下几个方面:

在学习总则中我了解到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法律不承认被胁迫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决定权,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以下的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也懂得了试用期的相关知识。我想这些对我以后的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帮助。

在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学习中老师特别的强调了加班费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务派遣那个章节主要的学习了有关劳务派遣的知识,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总之,学习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每一个人,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懂得不违反法律和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5)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