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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

2023-04-26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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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篇1】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同时,今年5月也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日,泗县司法局组织公证处、法援中心及各股室工作人员来到黄圩镇刘宅村,与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了《民法典法律知识问答》、《公证小知识》、《新冠病毒防控与法规宣传手册》等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内容,同时提醒他们要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此次活动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普法宣传袋、普法宣传围裙4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民法典进农村”活动是泗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系列之一,接下来,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篇2】

按照《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南法宣办〔2021〕3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认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主要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将学习《民法典》纳入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关于制定并报备南陵县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工作职责和职能,科学制定县供销社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除县法宣办统一在普法责任清单中列出的要求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共性普法目录”外,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列出包括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民法典》等供销社“个性普法目录”;制定年度开展的重点普法活动安排计划,多形式组织开展清单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明确开展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内容。要求机关干部建立学法、守法长效机制的同时,持续推进与供销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渗透到下属基层社、企业,切实把普法宣传融入供销工作、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全系统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讲“第一课”》《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史》等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的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重要论述。

三、认真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供销社党组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机关干部关注“周郎法治”微信公众号,认真落实法律六进工作。针对部门特点,重点是落实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履职,依规办事。

一是坚持学原文。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视频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民法典》理论知识;

二是观看民法典公开课。通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刘贵祥: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刘俊臣: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三讲视频,激发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兴趣,教育引导他们知法、守法;(迷你句子网 wWW.jZD365.cOm)

三是开展一次民法典以案说法活动。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通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4月26日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4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深度关注受处分后又6次违规接受宴请》、省、市纪检监察网多起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及《关于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问题和杨波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学习了南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南纪通〔2021〕1号)、《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南纪通〔2021〕2号),观看《守正护初心、亮剑肃贪腐》《键盘上的“疯狂”》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引导机关干部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敬畏、肃清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四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积极参加南陵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机关13名干部职工均签署“南陵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发放芜湖市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宣讲“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主)、重大意义等多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三个规定”严格贯彻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抓住关键少数,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篇3】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如何让我们的教育对象知法、懂法、守法,如何让孩子们生活在法制教育的蓝天下,让他们健康成长,迅速成材,这是当前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我们正处在法律日趋完善,人们法制观念日渐增强的形势下,在学校中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法制教育已是势在必行。我校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一、建立组织机构:

(1)、搞好学校的法制教育跟搞好所有的教育一样,首先要有一个得法、得力的小组。这在我校心中已形成了共识,由校长亲自主帅,德育教导具体操作及大、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等人组成了法制教育领导班子。学校特聘大唐派出所干警蔡天野为我校法制副校长。蔡天野副校长常与学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向学校了解教学中的困难和要求,并尽力予以帮助和支持;学校也及时地向蔡天野副校长反馈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及校园周边环境。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制教育工作,法制教育按计划、有步骤、有节有序地健康开展。

二、学校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师生意识和法纪素质。

(1)、对教师进行宣传

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意识,为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奠定良好的基础。教师较深刻地掌握了与小学生相关的、或者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有利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效果的法制教育。

(2)、对学生进行宣传

充分发挥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络、宣传画廊、墙报等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意义及基本道德规范,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增强他们自觉守法、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1、利用广播时间对全校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安全教育和环保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增强自觉守法、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2、利用班会课对高年级学生进行一次法律常识教育,同时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

3、观看教育影片:《集结号》,写影片观后感。

4、进行法制教育黑板报评比,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切实感受教育的氛围,寓教于乐,从而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和公德教育。

5、学校特别重视学科教学中结合,渗透法制教育。因为在小学的教材中,有许多地方蕴藏着法制教育的哲理和契机,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可有机地,顺其自然地,恰如其分地进行法制教育,特别是思品课更是进行法制教育的最佳教材和最佳时机。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总结【篇4】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24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检察干警走进金江镇向阳社区、农贸市场、雷宅村等地,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宣传活动中,群众就自己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积极进行法律咨询,检察干警依据法律法规一一详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同时检察干警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取得了良好的普法释法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了700余名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民法典》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能动履行普法职责,结合“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不断将《民法典》宣传向纵深发展,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做好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