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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2023-05-02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中必须熟练处理文档,很多时候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会接触到范文。通过模仿范文的写作框架我能够更好地掌握写作技巧,经过仔细筛选活动范文吧编辑选出了一篇非常好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一季度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行业的特点,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保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省市相关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如针对“春节”及“两会”期间等安全敏感性强,不稳定性因素增多的关键时候,我县分管领导XXX领导多次调度、布置相关工作,带领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检查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同时本月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检查基层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从上到小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议事日程,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学习各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我局还在每月的工作会议上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布置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从零开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加强宣传,重视教育。

我县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群众宣传,并结合全县“综治平安宣传日”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宣传日活动,在重要场所、重要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同时创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让全社会都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三、突出重点,坚持活动。

我们注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应对春运、雨雪天气、节假日的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安全工作“回头看”、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三违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活动。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实行顶格处理,期间关闭了县城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并责令证照不齐的9家民营加油站停产停业。

四、加强企业安全监管。

(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各成员单位对所监管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摸底排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对我县重点行业及企业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规范和完善单位和企业的基础资料及台账。

(四)通过对辖区内出企业进行宣讲会、事故分析会、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让心中警钟长鸣,时刻将安全挂在心上,落到实处。

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领域、分层次开展隐患大排查,深入企业一线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并做到隐患及时清零。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县政府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

2.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3.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专项行动;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双千”工程,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和风险管控示范企业要求,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5.加强宣传动员工作,让大家认识并参与到安全生产这项长期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突出专项检查、集中治理,及时反映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将安全生产隐患在源头上得到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2

根据上级部署,切实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按照市政府和省运管局工作方案要求,6-9月份做了以下工作:

1. 做好了端午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端午节安全通知,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表和分片包干管理制度,组织三个安全督查组,对全市两个重点时段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

2. 针对“6.13”事故,对各个客运企业进行排查,并吸取“6.13”事故教训,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 开展汛期期间道路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道路客运交通安全;

4. 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充分利用4G监管平台抽查功能,严查车辆违规操作行为;

5. 针对5至6月份我市客运及危货车辆卫星定位漂移率高、车辆上线率低,联同车辆所属县区对卫星定位数据服务商,对176辆危货及260辆客运车辆,进行了数据核对,查找原因,并抓好落实整改;

6. 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7. 9月份下发《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抽查情况的通知》,建立3个督查组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抽查,实行闭环管理和隐患“清零”,切实保障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8. 攻坚行动以来,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0项,已整改20项。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定精神,提高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依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监管执法检查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根据县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编制xx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安,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已查明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100%,努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年内对直管重点行业领域和工贸重点企业检查不低于6次;

对其他行业领域检查不低于4次;

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增加检查频次,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根据职责法定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有效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检查重点领域与检查事项根据商务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成品油加油站、大型商超、餐饮等行业领域为xx年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重点领域。

1、聘请专家检查: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商务系统的工业企业、成品油加油站、大型商超、大型餐饮饭店的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企业数不少于12个(安全办牵头组织)。

2、专项检查:为解决某一突出问题,对特定事项展开的检查。餐饮行业使用的燃气安全,全年不少于4次。成品油市场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

3、综合督查:一是指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二是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同治理跨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三是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检查,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对监管单位和挂钩企业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

五、工作要求1、规范检查行为,细化现场检查方案。各位分管领导、各职能科室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前,要根据本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按照XX县“双随机抽查工作”规定,采取随机抽查(选)的方式确定待查对象。监管人员完成检查后,应当向检查对象出具《现场检查记录》;(wwW.xd63.COm 心得体会大全)

实施复查的,必须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2、加大检查力度,认真查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检查方案),严格法定程序、严格法定检查事项,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清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特别注意源头管理,加大事前处罚力度。

3、加强计划管理,严格奖惩考核措施。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实施的年度监管检查工作计划,是全年监管检查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局安全办定期对各责任科室执行本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严格遵守计划规定,按时完成内容的,予以表彰;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4

公司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两会”以来发生在我市周边的几起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交〔2018〕XXX号)文件要求,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公司开展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整治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防范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我公司成立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技科,X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按照“交通安全一天也不能放松”、“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的要求,以“讲抓提保”、“以案促改”、“隐患清零”三项活动为基础,持续加大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围绕农村客运、普货运输等关键部位,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车辆改型改装不年审、安全技术不达标、长期异地经营不维护不检测、驾驶员不参加安全培训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批准线路站点运行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持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有效提升客运车辆乘客安全保护意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总结考评四个阶段,有关科室要严把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公司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交通局领导批示要求,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车管科、安技科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车管科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报给公司主管负责人,同时报备安技科,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司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

(四)总结考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安技科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本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举措。公司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各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

(二)加强督导检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细组织,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结合档案台账督导检查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安技科要于6月15日、12月1日向局安委办分别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总结。每月最后一日前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5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

 四、工作重点

(一)机关层面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严格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督促本行业(领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2.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

3.强化安全防范。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风险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4.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相关科室督导所负责(领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二)机构层面

1.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落地生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2.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

3.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重要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必须完好,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4.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轮椅)、违规充电等行为和使用不合格的劣质电器产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定期更换保养;整治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器线路和设备及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执行日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5.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专业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密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岗位应急培训。

(三)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动员部署。(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

局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位。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虑整治。(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11月30日)

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根据排查内容制定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提请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深入研判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总结安全生产大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民政局,将在全系统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充分认识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实施综合治理。民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根据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全国“两会”、防汛、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灾情,要快速响应、及时上报、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四要加强與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辖区、本机构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要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科室、机构、站所,要分别于每月15前,报送阶段性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6

2020年,广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科学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大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高规格部署,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多次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原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对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厅等9个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党委同意、原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自治区安委会于5月19日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

二是高标准细化,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采取“1+2+10+N”模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新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了16个实施方案,这些方案与年初出台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每个方案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每一项主要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扎实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在6月底前,全区118个县(市、区、开发区)在7月底前均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高质量推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西坚持边部署边推动边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治区党委在今年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重点从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这是高质量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先手棋。自治区安委会在今年1月份就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这为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召开全区视频推进会,逐个解读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就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再部署再落实。8月27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召开四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工作会议,9月9日和11月18日召开两次全区各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通过自治区安委办高频调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四是高要求落实,抓好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全面落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个责任”要求,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从自治区、市、县(区)到乡(镇)的工作责任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时刻放在心里,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亲自推动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根据今年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面临的复杂形势,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和阶段划分细化分解各项措施任务,过细梳理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可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真正做到了抓细抓实抓落地。

五是高密度完善,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的通知》,工作专班设在自治区应急厅,负责自治区层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推动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专班例会制度、月通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办公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了四次专班例会,组织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通过专班例会和督导调研,不断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从7月份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将“问题隐患清单”细化为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6个清单表,各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重大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自治区安委会办每月10日前通报上个月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成效不明显或不按时报送的市和部门进行列明通报。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7月、8月、9月、10月、11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通报抄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绩效办等部门。

(二)“一情况两清单”制定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一情况两清单”。广西高度重视“一情况两清单”制定工作,于国务院安委办8月10日要求各省每月填报的“一情况两清单”之前,广西参照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对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做法,将“两个清单”细化为6个清单表(重大风险清单、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重大制度清单、重大措施清单、典型做法清单),并于7月25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于8月5日前首次报送并实行月通报。根据国家制定“一情况两清单”3张表,对照自治区“一情况两清单”6张表在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和填报时间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不断改进“一情况两清单”填报工作。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次视频推进会中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针对全区各市填报“一情况两清单”存在问题进行解答分析。在第四次专班会议专门传达应急部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一情况两清单”问题隐患情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广西“一情况两清单”相关情况进行整改。同时专班工作人员分工指导各市在填报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报表工作中存在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对应等问题。

三是以“一情况两清单”推动隐患整改。在每个月召开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例会中讨论全区各地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各专项领域开展的专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通过建立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根治“老大难”问题。“一情况两清单”进展情况详见《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1)和《广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附件2)。

(三)2020年底需完成的专题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进情况。广西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运用源头检查、安全执法、联合行动等方式,采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依法查处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开展自治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方面,将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聘请多名专家深入解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严格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园区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年内,认定并公布了1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二是在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三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全区7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培训班。四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成功处置了钦州港建港以来最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遇险事件(“中匀7”轮),并积极推广抢险救援处置成功经验。起草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规程(征求意见稿)》。五是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方面,对重点县开展了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期间组织各级危化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共659人(次)全程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服务共检查了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问题隐患977项。六是在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全区9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工作,接入率达100%(除长期停产的4家企业),实现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七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杜绝监管盲区。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后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工亡事故外,强化工伤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二是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建立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全区191座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11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已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完成排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对全区在册的202座尾矿库的督促检查全覆盖。加强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及销号,全区62座长期停用需闭库治理的尾矿库,目前已完成闭库治理的有7座,正在实施闭库治理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座。对已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今年已销号15座。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实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二是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管理和部分执法权限。三是紧抓“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提请自治区发改委将“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规划纳入全区整体规划事项,推动自治区住建厅将消防整治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四是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大练兵培训活动,自治区34个部门机关和14个市级、110个县区级政府同步行动,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发动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大排查,全区共排查居民自建房340.9万栋,其中高风险场所7.7万栋、中风险场所26.3万栋、低风险场所306.9万栋。六是推动将三年行动纳入自治党委督查内容,提高行动规格和各地重视度。七是借助政协参政议政职责,组织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人社厅、应急厅等部门召开协商会,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全区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954起,造成2078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和5.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4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19.3%。二是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共保体招标,报备保险条款及费率,构建了广西智能防控系统和广西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将185938辆道路运输车辆接入实时监测。实现了高速公路“警路企”三方信息化平台的互联合作,建立了智能动态监控中心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开发了安全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中国-东盟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三是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一打五查”行动、道路运输安全“八个一”活动,共组织35次约谈会,约谈305家企业负责人。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设区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联合多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等。五是完成“两员”考试,全区组织考试166场次,组织7220人次完成考核,全区考核合格率66.8%。六是全区共查处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56.3万,抄告交通违法10批次共56.3万条。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同比减少11万、下降16.3%。治超力度进一步加大,自今年全区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执法人员21.19万人次参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开展区域联合执法3777次,检查货车56.51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2.81万辆次,卸载53.70万吨。七是完成城市公交、“两客一危”、重载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监测监控装备安装任务。八是已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农村公路完成县乡安防工程584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0%;县乡危桥改造214座,完成目标任务的669%。全区各地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的设施建设。

8.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比计划提前两个月完成铁路沿线环境12922处隐患整治任务。高铁92座公跨铁立交桥已全部移交,普铁公跨铁立交桥已移交375座,尚有98座上跨桥未与地方部门签订任何协议。覆盖排查客车径路公铁并行地段安防设施隐患4576处,大牲畜上道件数同比下降51.6%。2020年道口“平改立”任务目标封闭拆除55处,已拆除20处,剩余35处。二是有效遏制了局部水域事故多发不利态势,加强船闸运行监督,通过定期发布船舶限载出港过闸通知、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措施,引导过闸船舶合理装载,有效缓解了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船舶滞航压力。三是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对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堆场、码头、储罐区进行摸排,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督查检查,成立检查组131个,开展督导164次,检查单位162家,排查隐患总数395处,已整改360处,整改率91.14%。所有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存储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已全部停止使用。四是于8月完成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五是完善联合监管,深入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和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1732人次,发现问题34个,立案调查1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六是联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区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共检查渔船21665多艘次,检查渔港75座次,检查渔业企业72家次、渔业养殖网箱860个次,排查隐患49项,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35起。全区在册的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实际使用的2242台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各级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的3264个渔船九位码,全部完成核查整治,完成率100%。

9.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共派出50个检查组,实现对全区14个设区市全覆盖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44个,下发停工建议书151份、整改建议书156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3440处,涉及84家施工企业和80家监理企业。二是开展全区燃气气源气质抽查。完成13个设区城市总共99个样品的抽检工作,其中天然气样品13个、液化石油气样品85个、人工煤气样品1个。三是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组织自治区预防非职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自治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全区14个市的相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四是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整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下沉基层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黑榜”通报、挂牌督办,并列入物业诚信平台系统重点加强监管。五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3649.54万平方米(不含县),占全区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建筑总面积3588.16万平方米(不含县)的101.71%。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的目标任务;2020年1-10月份全区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19.1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六是持续强化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加强全区住房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深入开展整治。目前排查任务完成过半。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认了全区第一批共11个化工园区,并督促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或B级的化工园区限期整改提升,对2020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依法予以关闭退出。二是推进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任务。截至11月30日,广西纳入2020年国家城镇人口密集搬迁改造任务的危化品企业在完成涉及人员安置、生态环境、安全事项等3个专项验收的基础上,通过了市级总体验收、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自治区各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抽查核实全覆盖工作。

11.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推进情况。一是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方面,通过梳理,2020年已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二是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方面,截止11月30日,广西共成立140检查组排查企业1066家,发现一般隐患1303处,现已完成整改923处,整改率71%,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共7处,现已完成整改1处,其余正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在案件移交方面,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截止至11月30日,广西整治行动中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2人),处罚企业20家,处罚金额49.3894万元。四是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区各市完成了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四)典型经验做法

1.扎实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广西总队提请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打通生命”通道治理方案。二是在运行机制上,成立专班,制定联席会议、定期督战、包干指导等7大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三年行动汇报推进会,每半个月公示一次红黑榜,定期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地落实工作。三是在示范创建上,根据各地特点,确定2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打造三年行动精品工程。确定桂林、梧州、北海、贵港、河池等5个地市为试点单位,打造“东南西北中”三年行动示范建设现场会,目前已在桂林、梧州分别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街长制”消防治理现场会。督促14个地市不等不靠,建成133个消防车通道治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发动各物业企业参与通道标识施画工作,新建、改造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位、临时停车位2.56万个,成效明显。

2.不断强化水上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包括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的措施,落实休闲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妥善处置“中匀7”轮危险品泄露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次生事故,未出现负面舆情或引起公众恐慌,船舶重大复杂事故(险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检验,受到部领导的批示表扬。

3.大力度推动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担任组长的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按照国家9部委文件,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确保验收质量。在搬迁工作中行挂图作战,制定作战图。对搬迁改造工作细化成多个关键步骤,根据每家企业搬迁改造方式和当前进展情况,重新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动了搬迁改造工作。出台支持搬迁政策,将列入搬迁改造(就地改造、异地迁建)项目纳入“千企技改”工程范围,享受《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支持,安排1.3亿元自治区财政金支持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搬迁改造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一致,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二是专班制度还不到位。受制于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少和办公场地不足等客观原因,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时存在困难。

三是主体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动态的安全生产容易诱发新的安全事故隐患。有少数单位未严格按照“五到位”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1年,广西将继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克难攻坚。对照2020年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快落实集中办公制度,提高进展情况报送时效。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制度,每月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或联合调研;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月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对各市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一一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对推进效果好、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列入红榜;对工作推进缓慢、发生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事故的,列入黑榜,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各市各部门的调度指导,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贯。强化安全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三年行动工作专栏和其他宣传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社会民众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7

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根据县安委办的工作指导和相关文件要求,景阳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两个专题”,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现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及时传达贯彻、推进落实各级工作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景阳街道采取多种形式贯彻落实指示批示,一是落实《景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景阳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景阳街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景阳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等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二是街道按照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例会,结合景阳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抓好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推进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强化各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截至2021年10月,街道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均为加油站);工贸企业16家(其中有3家停产,有4家涉及危化品);非煤矿山及尾矿库4家(其中2家长期停工停产,2家正常生产);旅游景区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16家。

(三)景阳街道已进一步履行工作任务,狠抓好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事故最小化。为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到各领域、各群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一是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工作例会、专题会、链工宝答题以及自主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对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赶集日、节假日、夜间巡查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宣传活动,向各重点领域和各重点群体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了广大居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的同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强化各企业、各行业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各企业单位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进行考试,上报员工开始成绩,四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展板、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册(单)等方式,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截至目前,进校园宣传10次、辖区内悬挂各类安全生产相关标语横幅喷绘等200余条、张贴各类安全海报600余张、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9500余份、组织集中学习和集中宣传普及活动22次。基本覆盖了辖区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五是定期检查辖区各单位企业,例如街道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均为加油站)街道安监站会定期对其检查,建立双控体系、要求各企业更新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均为加油站)卸油、量油、加油、清罐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上油品暴露在空气中,如果在作业中违反操作程序,使油品或油品蒸气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就会导致爆炸燃烧事故的发生。加油站火灾事故的60%-70%发生在卸油作业中。对新员工未严格进行三级培训、以及老员工未对新员工进行“传帮带”等问题。

街道辖区内有工贸企业16家(其中有3家停产,有4家涉及危化品),该类企业是否存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安全隐患。涉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有违规操作,复工复产企业是否严格要求组织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是否达标。

街道辖区内有非煤矿山及尾矿库4家(其中2家长期停工停产,2家正常生产)。停产企业厂区拦渣墙是否按照标准修建,边坡落石滑坡危险区域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数量是否足够,有无现场值班人员长期值守。

街道辖区内有旅游景区1家,该旅游景区是否更新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对应实际情况,景区应急疏散通道标识是否明确。

街道辖区内有烟花爆竹零售点16家。经排查;有私自销售来历不明烟花爆竹情况,库房堆放未达标准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目前工作情况,下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强化辖区安全工作的执行,不断完善各项安全排查制度,落实各类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排查力度,定期排查各企业单位安全隐患。

(二)继续推进安全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抓好整改落实。尤其是对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尤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狠抓安全事故隐患重灾区,抓牢危险领域的安全排查,特别是有限空间整治、涉水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立安全违法举报机制。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违法成本,街道全面建立安全违法举报机制,群众可通过12345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街道安委会有关部门负责跟进处理。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8

2021年以来,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按照十抓安全的具体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全面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检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现将&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不断夯实安全发展理念的思想根基

2021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站在安全生产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红线底线,决不能触碰;安全生产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底板前提,绝不容有失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次;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次;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委书记&、市长&在&日报刊发题为《坚持人民至上坚守安全底线》的署名文章;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期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进行深入讲解;市安委会坚持每月召开全市安全工作例会共计&次,进一步将党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决策安排部署到位、分解细化到位、落实反馈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委(党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会议学习、网上教学等多种方式,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深学透,坚持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贯彻到位。市委宣传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督促&电视台、&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和安全&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贯彻。市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微信公众号共计宣传&余次。在广播电视台继续开办《安全&》栏目,该栏目从&年&月&日开播的,截止到&年&月底,一共制作播出&期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在&日报设置专版专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和森林火险期、防汛关键期,向各级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安全提示短信&余万条;在&个公园广场设置了&块宣传版面,按照宣传计划,每季度更新一次版面内容,向市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先后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月&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冒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制作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每晚黄金时间在&广播电视台播放;开展了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征文活动,邀请&名一线职工,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生产事故、重大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故事,并深入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巡回演讲;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节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余场。&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个社区(村)、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场次,在全市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一是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县&坍塌事故发生后,&月&日,市委书记&、市长&共同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为期&个月的煤矿、危化、交通运输和城乡建筑等&个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区&山&火灾事故发生后,&月&日,市长&召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治理行动部署会议,印发方案,明确了市委常委包联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部门包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每周带队开展一次督查督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安委会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召开了&次工作专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了《有关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个专题和&个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印发了《有关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定期跟踪任务进展;规范建立起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各县(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和基层一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累计督查&轮,以正式文件通报&次,发送工作动态和专报&期。

三是加强问题督办力度。按照&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十抓安全的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条,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与市安委办针对问题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联合督办机制,认真梳理、积极推进,多次召开会议逐条逐项研究细化问题清单,并严格开展督查检查,狠抓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条问题已完成整改,&条问题正在稳步推进。

(三)持续打造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铁军

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举办&期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主要有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县(市、区)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局领导,以及市应急管理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人;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余人次,参加应急管理部全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大培训有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期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余人次参加省应急厅安全和应急管理干部大讲堂&期视频培训;参加省应急厅安全监管执法资格培训&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个专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选动作,要以抓好&个专题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提。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以构建完善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牛鼻子,推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等三个转变。

一是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求认真全面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煤矿方面修订了《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交通运输方面对市级监管&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两个主体责任网上公示;特种设备整治方面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从强制培训、公开承诺、严格规范、建立标准等方面,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份。

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月&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立即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履职尽责会,对安全生产承诺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市安委办印发了《有关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分级、属地的管理原则,制定具有行业特点的《承诺书》,确保&年一季度前,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全覆盖。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月&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约谈了&集团、&科创和&煤矿;&月&日,市安委会对城区政府、城区住建局和圣拓房地产公司进行了集中约谈。&年,共调查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起(目前,已完成事故调查&起,正在办理&起);事故调查共问询谈话&人次,事故现场勘查&余次,拟处罚约&余万元,拟移送司法机关&人,拟撤职处分&人,拟降级处分&人,拟追究党政纪处分&人,拟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质&人,拟诫勉谈话&人。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督促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广泛开展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特别是&&山景区火灾事故后,市委市政府两办《有关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容,明确了各主体集团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一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检查&天,重大隐患确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跟踪督办,本企业坚持每日安全调度会议,主要负责人每周检查&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检查&天,隐患排查治理向集团公司日报告的规定,对落实好主体企业(集团)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方面从市级层面制定了一级等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积极引导煤矿企业主动争创一级标准化矿井,目前我市&座正常生产矿井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一级标准化矿井&座,占比&%。同时,深入开展岗位达标创建,在去年&家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试点矿井进行经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印发了《有关在全市生产矿井推行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通知》,对本年度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经验推广工作做了安排,四季度开展了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现场验收,对岗位作业流程化不达标的矿井,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评级;危险化学品方面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家(其中生产企业达标&家),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共有&家(其中生产企业达标&家);非煤矿山企业已累计完成&家标准化建设(其中二级&家,三级&家,进入评审阶段&家三级创建企业年底前完成);冶金工贸行业已累计完成&家标准化建设(其中二级&家,三级&家);建筑施工方面印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和建筑业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开展创建市级、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和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自我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也在积极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是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煤矿方面出台了《&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明确&年度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划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煤矿分级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省煤矿安全分级分类监管监察办法》,将&座央企煤矿全部由县级提至市级直接监管,对全市&座A类煤矿、&座B类煤矿、&座C类煤矿和&座D类煤矿,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出台了《冶金工贸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红黄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工作考核,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遏制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全市&家企业实行了红黄牌管理,其中市局对&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对&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在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监管震慑力,有力保障了我市冶金工贸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特种设备方面出台了《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分级监管指导意见》《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界定监管事权,理顺各层级监管职责,形成监管系统合力。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煤矿方面认真执行《&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办法(试行)》实行煤矿重大风险清单化管理,建立完善一矿一册重大风险台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告煤矿重大风险预判防控情况。并将双重预防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矿长在月度隐患排查,在年度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设计前、重大变化时、危险作业前、事故后的专项风险辨识中的履职情况,对不能按要求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记分,倒逼煤矿企业管理团队提升专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危险化学品方面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诊断分级工作,分级结果为:无红色企业,&家橙色(含&家&科创阳化分公司长期停产企业)、&家黄色、&家蓝色,同时,对橙色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橙色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完成率为&%;各类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需开展企业为&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家,完成率&%,其中&年计划完成&企业工作,已完成&家,完成率&%。

二是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力度。出台《&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一步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隐患排查系统注册企业数&家,定期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数&家。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在执行&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以安委办正式文件印发了《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试行)》,新增了守信联合激励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年无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年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年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失信行为等&项纳入联合激励条件,提出了分级监管、示范推广、减少检查频次、优先评优评先等多项安全监管优化措施,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惩戒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进一步树立起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细化办法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黑红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管理。

二是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了《&市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及奖励办法》,在&日报、安全&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明确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等&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规定了经调查属实的一般事故隐患奖励&-&元,重大隐患举报奖励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计算,最高不超过&万元,对违抗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营业)、关闭等安全生产监管指令的,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违法违规复产的,给予举报人&万元奖励,对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查实死亡人数的每人&-&万元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

三是积极发挥安责险预防保障能力。我市危化企业在全省率先推行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从&年&月份起,原&煤集团、&科创及天泽煤化工集团下属煤化工生产企业共&家已全部投保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模式,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促进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加大攻坚力度,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性出台制度措施&项,累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家次,发现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问题&条,其中一般隐患&条,已整改&条,整改率&%;重大隐患&条,已整改&条,整改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家,行政处罚&万元。

煤矿方面,一是关闭矿井有序退出。&年全市涉及关闭、退出产能的&座煤矿中&座煤矿全部按要求关闭,已验收&座煤矿,&沁和能源集团曲堤煤矿未验收,&集团万里煤矿减量重组方案未批复已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煤矿整体矿建工程、水平延伸(配采)工程、新增井筒工程等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全市煤矿井下搬家倒面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在搬家倒面期间严格执行双带班。修订了《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规定》,对煤矿下井带班人员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定。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煤矿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自然灾害严重实际,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反三违专项整治、煤矿工程违法外包转包专项整治、全市煤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煤矿安全筛查等活动,共查处煤矿重大隐患&条,停产整顿&矿次,停止采掘作业面&处。五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将央企所属王坡煤业、平山煤业的安全监管由县级提至市级,市&座中央企业煤矿全部实行了市级监管;严格执行《&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年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全市&名矿长合计记分&分。六是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和科技强安工程。出台《&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煤矿智能化改造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出台《有关全市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意见》《&市煤矿科技强安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全市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遴选了部分煤矿开展试点案例样板矿井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安全双重预控系统联网工作,已完成三大系统联网的&座矿井联网工作,安全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座,通过验收&座。积极推动无轨胶轮车国Ⅱ防爆柴油机淘汰改造工作。七是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督促煤矿企业立即自查、补课。从&年&月&日起,将对特别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落实的,一律依法重处,切实解决煤矿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

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全面排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全市&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市)全部完成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认工作,其中&家企业(天泽集团化工厂、&科创化工分公司)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现已整改到位,中石化&油库已纳入搬迁改造计划,计划于&年&月底前退出城区。二是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危化品企业控制室、机柜间抗爆改造,挂牌督办了全市第一批中控室、机柜间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家危化品企业(其中&家为合成氨生产企业),截至目前,除&家(&清洁能源公司、&科创阳化分公司)因长期停车未改造,其余&家企业已全部建设改造完成防爆控制室;全市&家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拆除工作,有力提升了危化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已达到&%。四是深入开展危化企业体检和年检工作。按照&书记指示要求,市应急局牵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加油站等&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查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条;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了安全许可条件年检工作,其中对阳城县瑞东乙炔有限公司作出停产停业的决定,对&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五是强化油气管道安全设施监管。各县(市、区)负责能源管道的监管部门对管线深入进行了监督检查,跨越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中石油西气东输管线、&国化等&条长输管线(含&条长输管线&大气源,该管道正在建设中),输送管道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了&%。

非煤矿山和冶金工贸方面,一是开展冶金工贸企业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聘请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对全市冶金工贸行业煤气安全风险较大的&家企业,开展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技术服务工作,促进企业落实煤气使用环节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分级管控的落实,提高相关煤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煤气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的监督管理。对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和LNG储存设施等危化装置深入排查摸底,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了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监管台账,全面分析辖区内配套危化装置的安全风险,认真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三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查处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以探代采、违规储存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密闭墙和非煤矿山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篇9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县民政局集中组织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民政服务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集中组织观看学习。二是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县民政局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将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要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宣传贯彻。要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份,利用相关载体和平台持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中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活动。一是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规范,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排查清单,规范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事项。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成。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检查协调机制,及时督导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县民政局适时与县消防救援队联合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防烟分区、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施、电路线路老化、用火用油用气、室内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昼夜应急预案、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行民政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1年,采取实地观摩、经验介绍等形式,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2021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效能,基层消防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指导各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各单位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工作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物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协调住建部门将排查结果及时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及时为住建部门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提供民政业务支持。(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社会事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时间步骤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1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上报民政局。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2月至12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制定管控措施。每月月末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