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工作中,做好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计划,方案是从目的、要求等部署的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贴切实际的写好一份方案呢?本文聚焦于与“专项工作方案”相关的主题,知识源远流长欢迎大家参考下面的内容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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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

2024-02-03

专项工作方案11篇。

在我们的工作中,做好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计划,方案是从目的、要求等部署的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贴切实际的写好一份方案呢?本文聚焦于与“专项工作方案”相关的主题,知识源远流长欢迎大家参考下面的内容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库!

专项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按照《自治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办发电【】号)文件精神的工作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责分工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电动车充电管理混乱的问题,我局率先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由安装单位负责维护和用电安全,***协同充电桩的日常管理及隐患排查,我局加强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指导,确保充电桩安全使用。各部门压实责任,保障整改任务及时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共有54个小区,其中32个小区由13家物业企业管理,一是按照要求完成充电桩154组,目前物业管辖小区充电桩已达到全覆盖;二是督促物业企业不定期对充电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充电桩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向居民群众宣传正确使用充电桩,从而减少私拉乱接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1、小区居民未按正规操作,充电孔损坏严重;2、个别充电桩存在短路或无法充电情况;3、充电桩长期暴露在外,已严重损坏。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规范小区,加强监督力度。我部门对物业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在小区内未按照要求充电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部分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私拉电线充电。对这方面问题,我部门加强对物业企业批评教育,对业主想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并引导业主放于制定位置充电。

专项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____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并深入落实____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内容,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在行动

二、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8月底)

1、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建立园内监督举报工作负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及时报告、处理学校出现师德师风重大问题,对涉及违反师德师风的人或事进行查处。

(2)搞好园务公开,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认真组织师德师风测评和民主评议活动。

(4)开通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园长:________,副园长:____________),设立师德监督邮箱____________。

3、健全并完善园内师德师风问题组织机构、部门协作机制、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整改措施。

4、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责任状、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状以及教师师德师风公开承诺书。

(二)对照检视阶段(20__年9月-12月)

1、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活动。

2、围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开展全园家教授课。

(1)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及其他教师、家长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问题。

(2)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3)教师歧视、侮辱学生,打击、报复、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骚扰、猥亵学生等问题。

(4)________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____________、举报邮箱:____________

(三)警示教育阶段(20__年9月-20__年3月)

1、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

2、以案为鉴,强调师德师风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

(四)抽查检查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3月)

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检查组的抽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3月底)

1、总结提炼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

2、进一步完善本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化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

3、针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师德治理水平,防止问题反弹。

专项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二、重点任务

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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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 篇4

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是指为了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和企业的核心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出一套全面系统的整治工作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背景、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源配置和转型升级的需求迫使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必须以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企业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也使得资产管理领域面临新的挑战。


二、目标


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加强资产质量和效益的管理,规范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运作行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包括:


1.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增强资产管理机构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2.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质量和效益。


3.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各类风险对资产安全的影响。


4.推动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5.加强资产管理机构的自律和诚信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将重点关注以下任务:


1.完善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框架。


2.加强对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和评估,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资产整治工作,化解风险。


4.加强资产评估、审计、风控等机制的建设和运行。


5.强化对资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大力整顿市场秩序。


6.推动资产证券化、信用担保等创新机制的发展,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7.加强资产托管和信托业务监管,防范相关风险。


四、具体措施


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各个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


3.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4.加大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6.加强广告和宣传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7.加强对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8.加强与国际合作,借鉴国际资产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小编认为,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将按照背景、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和实施,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这项工作将为国家和企业的核心利益提供有效保障,并推动资产管理领域的改革和创新。

专项工作方案 篇5

一、成立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冬季安全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通过排查切实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的实现。项目部成立了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二、指导思想

根据支队的相关检查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特点,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加强危险源监控、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检查大纲要求,认真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切实规范现场施工秩序、查找出各种隐患,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断推进项目部20xx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检查内容

1、关于冬季施工的安全预案制定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会议纪要完整情况。

2、车辆的防冻防滑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施工人员的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

4、冬季取暖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7、生活用水防冻保证措施。

四、工作要求

建立和落实此次活动的工作责任制,对排查中查处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对逾期不整改者一律不进理由,不讲情面,实施责任处罚,以保证安全隐患整改的彻底落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专项工作方案 篇6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16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到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各市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兴奋剂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事关我国的声誉和国际形象。为了更好地推进我省兴奋剂联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出口等行为,杜绝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的发生,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16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我省药品类兴奋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的发生,确保正常的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

(一)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并按规定渠道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二)药品批发企业合法经营并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三)药品零售企业不经营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其他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

(四)接受境外委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企业,取得省局核发的《接受境外制药厂委托加工备案表》后组织生产,禁止境外委托生产药品在境内销售。

(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取得国家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和进口准许证,并按规定渠道销售。

(六)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出口企业,取得省局核发的《药品出口准许证》后办理出口。

(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销售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均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八)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禁止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类兴奋剂。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省局成立了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兴奋剂专项治理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协调兴奋剂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

省局有关处室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和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环节的治理工作。联系人:张杰、肖飞;联系电话:020-37886127,13178839206;020-37885172,13501541700。

(二)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流通环节的治理工作。联系人:易圣林;联系电话:020-37886156,13802903893。

(三)稽查分局负责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联系人:陆霞、汪娟;联系电话:020-37886216,13728033669;020-37886236,13590889956。

(四)药品注册处负责提供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和相关品种信息,承担含兴奋剂药品标签、说明书的审核备案工作。联系人:吴波林;联系电话:020-37885527,13922235486。

(五)省局办公室协调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的落实督查工作,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联系人:田守刚;联系电话:020-37886926,13922211755。

(六)政策法规处负责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工作。

各市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省局负责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情况的专项检查,负责对市局各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各市局负责本辖区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和集中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化工企业的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由各市局统筹安排。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对全省范围内的兴奋剂生产经营进行全面治理。

(一)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行为

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核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原料来源、物料平衡、产销量相符和销售流向等情况,追踪核实20xx年以来可疑的原料来源和销售去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经营行为

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情况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是否经过省局批准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批件,以及购销渠道和购销存平衡情况;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三)规范药品类兴奋剂零售经营行为

各市局应充分利用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资源,组织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药品类兴奋剂的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是否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处方药。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宣传海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行为

对接受境外委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企业,要核实企业是否签定书面生产合同,委托生产合同是否载明委托企业国籍、委托生产的蛋白同化制剂或肽类激素的品种、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是否取得省局核发的《接受境外制药厂委托加工备案表》;接受境外委托生产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是否存在境内销售行为,如发现可疑情况,应于24小时内报告省局。

(五)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行为

对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要重点核查是否取得国家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和进口准许证,是否按规定渠道销售;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单位,要核查是否取得省局核发的《药品出口准许证》,发现违法违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行为,要及时通报海关部门,配合海关严厉打击走私行为,并根据查获的线索进行追溯和查处。

(六)规范互联网兴奋剂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

各市局应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对互联网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该类药品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监测,禁止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发现违法违规网站,及时移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查处。

(七)配合开展对化工类企业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治理

各市局应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辖区内化工类企业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对存在违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企业,要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加大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国食药监办159号)有关规定,药品稽查部门应加大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始后,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一律视为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1.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2.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批准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追踪查处违法购买和使用的企业。

3.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4.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九)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各市局要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国家局公布的含有兴奋剂所列物质药品名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无论单方还是复方,都应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包装标签或者产品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规定,及时向省局备案;各药品经营企业要配合开展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协助生产企业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各市局应组织开展对含兴奋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运动员慎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十)开展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

各市局应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反兴奋剂集中宣传活动。

1.在省局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我省兴奋剂专项治理的部署和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2.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宣传海报。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组织有关学会、协会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广泛开展反兴奋剂科普宣传,张贴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和反对滥用兴奋剂科普知识海报,向群众派发科普资料,要邀请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大造声势,要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舆论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和集中宣传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要求完成整改,于5月15日前向有关市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2.各市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

(二)全面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市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类企业的全面治理工作,检查面达到全覆盖。有关阶段性专项治理情况于5月31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督查迎检阶段(6月1日-7月26日)

1.各市局要对治理工作查漏补缺,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检查不留盲区。

2.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对部分地区兴奋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有关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迎接国家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1.各市局要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在兴奋剂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2.巩固治理成果,防止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3.建立我省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兴奋剂管理工作是国家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行动,是推进反兴奋剂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反兴奋剂工作继续深入有效开展,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手段。各市局应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要有大局意识,现阶段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这条主线上来,要把兴奋剂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功夫狠抓,绝不允许出现纰漏。

(二)统一部署,密切配合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切实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要主动与公安、工商、海关、体育等职能部门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联合海关,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的凭证验放情况进行清查;通过联合公安、工商,加大对本辖区内化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市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作用,深入研究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认真评估各有关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卓有成效地开展检查工作。要有计划,不要盲从;要有步骤,杜绝蛮干;要有主次,反对眉毛胡子一起抓。

(三)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通过前阶段反兴奋剂条例的执法检查和联合专项治理的集中检查,我省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根本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个别药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部分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未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三是部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的渠道进行销售;四是个别药品生产企业在未取得省局核发的《药品出口准许证》情况下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五是部分地区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应拿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迎检工作的劲头,既要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又要重点治理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等行为。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距离北京奥运会举办的时间越来越近,各市局应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有侥幸的心理和松懈的情绪,对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出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和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对于非法出口药品类兴奋剂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给海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机制,畅通信息

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报告制度,兴奋剂治理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各市局应在每周二前填写《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表),将上周辖区内的治理进展情况及时传真至省局兴奋剂治理工作办公室,传真电话:020-37886127;重大案件实行日报制,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于24小时内上报省局。

(六)加大宣传,加强培训

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反兴奋剂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大对兴奋剂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公众,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要加强对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监管业务能力,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共同搞好兴奋剂治理工作。

专项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溆浦县委办公室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溆浦县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溆办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溆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学校作风建设,着重查纠工作效率、政令执行、廉洁自律、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问题,改进学校工作作风,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督查方式

推行常态化的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机制,在教育系统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负责对学校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形式,不打招呼、不定时、不定点。

三、督查内容

(一)学习情况

1、是否及时认真系统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即《溆浦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溆浦县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二)工作纪律

1.是否严格落实学校考勤制度,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工),是否脱岗串岗、造谣传谣、上班(课)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2.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是否认真学习、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复习检测,是否随意停课、缺课、调课,在教育活动中办私事,擅自到校外兼职、兼课和从事其他工作。

4.是否参与赌博、在单位(校园)内打麻将,是否课前饮酒和工作日打牌赌酒,是否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财物,是否着奇装异服、短裤、拖鞋上班(课),是否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是否有公网影视()、公网炒股、公网聊天、公话私打的现象。

6.是否公款私用、公费娱乐,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7.是否说、做、发表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事、言论,是否有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发生。

8.是否严格落实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是否对规定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公开工作机构、制度是否健全。

四、督查处理

(一)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二)对责任人的处理。对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1次的,领导约谈,发现2次以上(含2次)的提出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督查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抓好系统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局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自查。各教师要做到思想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要以正确的态度配合督查工作。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诚恳接受、虚心改正。

专项工作方案 篇8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专项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供销系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以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为主题;以消除重点单位、存险部位、要害岗位、危险源隐患为突破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彻底杜绝本系统各类事故发生。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一)企业的安全组织、制度、责任、教育、培训、投入、工伤保险、危险源建档、检查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未完善的,要立即整改。

(二)烟花爆竹仓库、商店、易燃易爆危险品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三)灭火器材配备、值班报警电话等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四)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或缺失、损坏、失效的,要立即整改。

(五)防雷避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立即整改。

(六)工作用车、物流配送运营车辆及进入市场各类车辆未配备灭火工具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未落实的;行车前车况未检查的;机械部件故障未排除的;带病车辆隐患明显的,要立即整改。

(七)房屋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八)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三、实施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

(一)9月5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9月----11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按照区供销社“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加强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专项行动期间不能治理好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事故。

(三)9月中下旬,为检查落实阶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四)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检查前一段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存险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监管手段和整体防御能力是否有所增强。

四、组织领导

区供销社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兴堂( 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柳亚元(区供销社副主任)

成 员:梁顺富(区供销社基层科科长)

吴丽华(利和农资公司董事长)

方元林(东金再生公司董事长)

伍文元(腾元联合公司董事长)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供销社基层科,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工作和对企业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大局高度,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懈怠思想,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区供销社部署的各项要求,抓好本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坚持检查,重点治理。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吸取我区发生的“5·08”事故教训,结合供销社的行业特点,分析研究易发事故的可预防性,抓住重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预措施,在企业层层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每日巡查、每周小查、每月大查的要求,坚持做到: “五要五不要”即:要遵章守纪,不要违章违规;要按章操作,不要习惯性违章;要抓责任落实,不要敷衍塞责;要查盲区死角,不要遗留漏洞;要清除隐患,不要隐患积累。

(三)排查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这次行动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供销社基层科。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工作拖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区供销社将给与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专项工作方案 篇10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我县深入开展“双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持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在“双减”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结合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双减”督导,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依法依规督导,标本兼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推进,落实部门职责;坚持稳步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深入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督导责任。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突出督导实效。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监督角度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

(二)强化学校(机构)主体责任和主阵地作用。将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XX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重点考核评估学校“双减”工作宣传教育情况、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及家长、学生、教师的满意度情况。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治理。

(三)强化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责任。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发挥责任督学在“双减”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按照《蓝田县责任督学管理办法》进行问责。

五、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以《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蓝办字〔20XX〕54号)为指导,重点查看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建章立制、工作落实的过程性材料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六、督查方式

采取专项督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查和职能部门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项督查。成立由各职能科室、责任督学组成的“双减”督查组,依据督查内容,对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督查。

(二)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查找问题,发现亮点,做好工作记录,认真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常态化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教育与行业主管部门共管共治,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和常态化随机检查,持续开展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减”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科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责任督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20XX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国家教育政策落地生根。

(二)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日常跟踪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整改。各责任督学要坚持每月一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做到认真履职,摸清实情,找准问题,现场反馈,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督查。每月督导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督导报告,于每月25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从严考核,形成常态。各学校(机构)要根据督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各督查组、责任督学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专项工作方案 篇11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